更新時間:2023-09-07
雨水收集再利用系統目標要求地面類型為城市道路及高架橋等市政基礎設施,利用綠化隔離帶,接納路面徑流雨水,建設生態溝渠,優先考慮消除路面徑流污染,并結合沿線録化澆灌設施建設
雨水收集再利用系統目標要求
按照低影響開發原則,大限度減少對原有水生態環境的破壞。重點控制城市初期雨水徑流污染,使項目建設后的徑流污染水平不大于項目建設前。開發項目占用水域應按照《江蘇省建設項目占用水域管理辦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水面率不降低。加強徑流流量控制,合理規劃地表與屋面徑流途徑,降低地表徑流,采用多種滲透措施増加雨水滲透量。在原有的排水設計重現期下,建設用地的外排雨水高峰流量不得大于開發建設前的水平。
雨水收集再利用系統目標要求及技術要求:
雨水利用應采用徑流污染控制系統、入滲系統、調蓄排放系統、收集利用系統之一或其組合,并滿足如下要求:
1)徑流污染控制系統應設雨水收集、臨時儲存、過濾水質處理等設施
2)入滲系統應設雨水收集、入滲等設施
3)收集利用系統應設雨水收集、儲存、處理和供水管網等設施:
4)調蕃排放宜利用天然洼地、池塘、景觀水體或建設調
雨水綜合利用應根據不同建筑類型,采用不同利用形式:
1)屋面雨水優先引入儲水設施,進入儲水設施前應當通過初期雨水控制措施優化雨水水質,并確保經過處理后的雨水水質滿足《建筑與小區雨水利用技術規范》(GB50400-2006)要求。
2)地面雨水應當引入地面透水區域,如綠地、透水路面等進行蓄滲回補。
3)地面類型為庭院、廣場、停車場、公園、人行道、步行街等,應當首先選用透水材料鋪裝,或者建設匯流設施將雨水引入透水區域入滲回補,后期雨水可引入儲水設施處理利用。
4)地面類型為城市道路及高架橋等市政基礎設施,利用綠化隔離帶,接納路面徑流雨水,建設生態溝渠,優先考慮消除路面徑流污染,并結合沿線録化澆灌設施建設